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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环保产业的20项政策
环保产业是政策驱动型产业,政策对环保产业以及环保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在辞旧迎新之际,我们一起来盘点一下2023年出台的利好环保产业发展的20项政策。
今年将是后疫情时代经济复苏的元年,叠加政策端释放的红利,环保产业有望迎来新一轮的发展。不过,对于产业投资、项目选择、市场布局等,环保企业仍要稳中求进。
1、《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和生态环境部印发《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环保装备制造业未来几年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这是国家层面第一次发布“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产值要力争达到1.3万亿元。截至2023年,环保装备制造业的产值为9500亿元,未来3年还有增长空间。
2、《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3-2025年)》
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方案》要求,到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水平显著提升,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新增完成8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农膜回收率达到8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3、《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档差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据《经济日报》2023年9月份报道,我国基本完成主体改造工程的钢铁产能已近4亿吨,行隐累计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投资超过1500亿元。2025年之前庆明要完成8亿吨钢铁产能改造工程,还有约4亿吨待实施,按平均吨钢投资360元计,需要新增投资不少于1500亿元。
4、《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力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7%,主要再生资源品种利用量超过4.8亿吨。
《实施方案》围绕构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闭环管理,提出3大工程: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提质增效工程,再生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工程和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提升工程。
5、《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文件明确了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目标,提出了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15项重点任务,对“十四五”时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进行了系统布局和统筹谋划。
6、《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印发《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统筹推进绿色发展重点领域合作和境外项目绿色发展。
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海外业务将成为环保产业新的增长极,一部分环保企业也将目光转向国外市场,力图实现由中国企业至跨国公司的阶梯式发展。《意见》的发布,对打算“走出去”的环保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
7、《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提出“培育发展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市场”的要求。
文件的发布有利于促进环保市场打破区域分割,防止形成新的条块分割,能够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效、规范的环保产业市场机制,加速产业的优胜劣汰,倒逼企业提升核心竞争能力,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8、《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等4部门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到2025年,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区域力争提前1年完成。
文件要求,持续推进源头污染治理。这对末端污水处理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
9、《“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
生态环境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十四五”期间将采取国家与地方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行动工作。
地方层面,工作任务重点包括:核实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排查城市黑臭水体水质、污水垃圾收集处理效能、工业和农业污染防治、河湖生态修复等方面的问题;判定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城市黑臭水体问题清单,督促地方限期整改。
国家层面,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清单管理,抽查省级行动成效,通过卫星遥感、群众举报、断面监测、现场调查等方式,精准识别突出问题和工作滞后地区。对于突出问题久拖不决的,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现场拍摄。
10、《关于同意开展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同意开展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的通知》,同意河北省潮河流域(滦平段)生态治理与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等58个项目开展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工作,期限为2023年~2024年。
EOD模式就是通过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项目肥瘦搭配、组合开发、统筹推进,以产业盈利反哺生态环境治理,努力实现项目整体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有效缓解了财政投入不足、缺乏投资回报机制等生态环保投融资问题。
11、《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促进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的要求。
根据文件,到2025年,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县城短板弱项进一步补齐补强,一批具有良好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人口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这意味着,未来3年县城一级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将迎来一波高潮。
12、《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门印发《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国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3年下降16%。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力争全国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4%左右。
围绕行业节水技术难点和装备短板加强协同攻关,文件指出要着力突破高浓度有机废水和高盐废水处理与循环利用、高性能膜材料、高效催化剂、绿色药剂、智能监测与优化控制等节水关键共性技术等。也就是说,未来掌握先进技术的企业将获益。
13、《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联合印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这是指导黄河流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实施相关规划方案、政策措施和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
《规划》聚焦解决黄河流域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分别提出2030年、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并提出7方面重点任务,部署了8类重点工程。
14、《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生态环境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聚焦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部署开展河湖生态保护治理等五大行动。
《行动方案》加上6月份印发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10月份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对于环保产业以及环保企业来说,黄河保护将是继长江保护后的又一重大历史机遇。
15、《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印发《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新增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不少于2万吨/日,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达到95%以上,基本形成设施完备、运行安全、绿色低碳、监管有效的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体系。
《实施方案》是国家层面首次针对污泥出台的方案,填补了该领域政策的空白,从处理路径、设施规划、空间布局等角度将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整体布局,明确了污泥处理处置的方向和路径,这将对整个污泥处理行业的发展是一大利好。
16、《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这是我国第二部流域专门法律。
黄河保护法出台后,水、固废、生态修复等环保产业细分领域被看好,但政策红利释放不是一蹴而就的,环保企业不要盲目,要“积极稳妥有序”,特别是对企业自身在技术水平、资本实力、团队管理等方面要有全面清晰认识。
17、《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等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加强县级地区焚烧处理设施建设6方面19项重点任务。
文件提出,到2025年,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地区以及其他地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应建尽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
18、《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要求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个标志性战役。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基本消除;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移动源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
19、《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3-2035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3-2035年)》,明确提出“持续推进重点领域补短板投资”的要求,其中包括加大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力度。
具体包括:一是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
二是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三是全面推进资源高效利用,建设促进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生态环保设施。
20、《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2023-2025年)》。到2025年,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技术创新对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撑能力持续强化。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主体进一步壮大。
在壮大绿色技术创新主体方面,《实施方案》将培育绿色技术创新领军企业,支持领军企业及其联合体承担国家科技计划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培育绿色技术创新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大对中小微绿色技术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这对中小环保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只有掌握核心技术才能在大浪淘沙中安身立命。
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
(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23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均应安装脱硝设施,新型干法水泥窑要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硝设施。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现有除尘设施要实施升级改造。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茄拍山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限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在原油成品油码头积极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完善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颤中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贺稿有机溶剂。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于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电厂、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成石化企业有机废气综合治理。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
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推广智能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通过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提升燃油品质。加快石油炼制企业升级改造,力争在2023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在2023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在2023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在2023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23年,淘汰2023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到2023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
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环保、工业和信息化、质检、工商等部门联合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环保不达标车辆的违法行为;加强在用机动车年度检验,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加快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研究缩短公交车、出租车强制报废年限。鼓励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开展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控制。
加快推进低速汽车升级换代。不断提高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节能环保要求,减少污染排放,促进相关产业和产品技术升级换代。自2023年起,新生产的低速货车执行与轻型载货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四)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符合当地功能定位、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23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修正)》的要求,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21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23年再淘汰炼铁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亿吨、平板玻璃2000万重量箱。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2023年、2023年,各地区要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
(六)压缩过剩产能。加大环保、能耗、安全执法处罚力度,建立以节能环保标准促进“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制定财政、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产能过剩“两高”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发挥优强企业对行业发展的主导作用,通过跨地区、跨所有制企业兼并重组,推动过剩产能压缩。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七)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 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八)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加强灰霾、臭氧的形成机理、来源解析、迁移规律和监测预警等研究,为污染治理提供科学支撑。加强大气污染与人群健康关系的研究。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推进大型大气光化学模拟仓、大型气溶胶模拟仓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环境监测,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九)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到2023年,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23年下降30%以上。推进非有机溶剂型涂料和农药等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积极开发缓释肥料新品种,减少化肥施用过程中氨的排放。
(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动水泥、钢铁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大力发展机电产品再制造,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发展。到2023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23年降低20%左右,在50%以上的各类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各类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主要有色金属品种以及钢铁的循环再生比重达到40%左右。
(十一)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着力把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要求有效转化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需求,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扩大国内消费市场,积极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业,大幅增加大气污染治理装备、产品、服务产业产值,有效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产业。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十二)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国家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到2023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30万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机组。
(十三)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煤制天然气、煤层气供应。到2023年,新增天然气干线管输能力1500亿立方米以上,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限制发展天然气化工项目;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发电项目。
制定煤制天然气发展规划,在满足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和保障水资源供应的前提下,加快煤制天然气产业化和规模化步伐。
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开发利用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到2023年,运行核电机组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
京津冀区域城市建成区、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区域要加快现有工业企业燃煤设施天然气替代步伐;到2023年,基本完成燃煤锅炉、工业窑炉、自备燃煤电站的天然气替代改造任务。
(十四)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到2023年,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禁止进口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研究出台煤炭质量管理办法。限制高硫石油焦的进口。
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结合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改造,通过政策补偿和实施峰谷电价、季节性电价、阶梯电价、调峰电价等措施,逐步推行以天然气或电替代煤炭。鼓励北方农村地区建设洁净煤配送中心,推广使用洁净煤和型煤。
(十五)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热—电—冷”三联供等技术和装备。
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加快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逐步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加快热力管网建设与改造。 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十六)调整产业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违规建设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加强产业政策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引导与约束作用,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加强对各类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在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实施差别化的产业政策,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出更高的节能环保要求。强化环境监管,严禁落后产能转移。
(十七)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健全重点行业准入条件,公布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乌鲁木齐城市群等“三区十群”中的47个城市,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各地区可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的需要,扩大特别排放限值实施的范围。
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十八)优化空间格局。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强化城市空间管制要求和绿地控制要求,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城、新区设立和布局,禁止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研究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试点工作。
结合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和企业兼并重组,有序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到2023年基本完成。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十九)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本着“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节能减排得收益、获补偿”的原则,积极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
分行业、分地区对水、电等资源类产品制定企业消耗定额。建立企业“领跑者”制度,对能效、排污强度达到更高标准的先进企业给予鼓励。
全面落实“合同能源管理”的财税优惠政策,完善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推行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一体化特许经营。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二十)完善价格税收政策。根据脱硝成本,结合调整销售电价,完善脱硝电价政策。现有火电机组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设施改造的,要给予价格政策支持。实行阶梯式电价。
推进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
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合理确定成品油价格,完善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政策。
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适时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
研究将部分“两高”行业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完善“两高”行业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和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积极推进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使用专用设备或建设环境保护项目的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二十一)拓宽投融资渠道。深化节能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探索排污权抵押融资模式,拓展节能环保设施融资、租赁业务。
地方人民政府要对涉及民生的“煤改气”项目、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轻型载货车替代低速货车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要将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及其运行和监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在环境执法到位、价格机制理顺的基础上,中央财政统筹整合主要污染物减排等专项,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对重点区域按治理成效实施“以奖代补”;中央基本建设投资也要加大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
(二十二)完善法律法规标准。加快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步伐,重点健全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应急预警、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研究增加对恶意排污、造成重大污染危害的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内容,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研究起草环境税法草案,加快修改环境保护法,尽快出台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和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出台地方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规章。
加快制(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以及汽车燃料消耗量标准、油品标准、供热计量标准等,完善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二十三)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执行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监督。加大环境监测、信息、应急、监察等能力建设力度,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建设城市站、背景站、区域站统一布局的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客观反映空气质量状况。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建设,推进环境卫星应用。建设国家、省、市三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到2023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建成细颗粒物监测点和国家直管的监测点。
(二十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明确重点,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监察机关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十五)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国家每月公布空气质量最差的10个城市和最好的10个城市的名单。各省(区、市)要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
各级环保部门和企业要主动公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涉及群众利益的建设项目,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 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
(二十六)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建立京津冀、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由区域内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协调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实施环评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预警应急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研究确定阶段性工作要求、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二十七)分解目标任务。国务院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地方人民政府和企业。将重点区域的细颗粒物指标、非重点地区的可吸入颗粒物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国务院制定考核办法,每年初对各省(区、市)上年度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023年进行中期评估,并依据评估情况调整治理任务;2023年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考核。考核和评估结果经国务院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交由干部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等规定,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十八)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由环保部门会同组织部门、监察机关等部门约谈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环保部门要对有关地区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取消国家授予的环境保护荣誉称号。 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十九)建立监测预警体系。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到2023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要完成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其他省(区、市)、副省级市、省会城市于2023年底前完成。要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
(三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空气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城市应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要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警预报及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按不同污染等级确定企业限产停产、机动车和扬尘管控、中小学校停课以及可行的气象干预等应对措施。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建立健全区域、省、市联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区域内各省(区、市)的应急预案,应于2023年底前报环境保护部备案。
(三十一)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要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 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
(三十二)明确地方政府统领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要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及控制目标,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确定工作重点任务和年度控制指标,完善政策措施,并向社会公开;要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任务明确、项目清晰、资金保障。
(三十三)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力量、统一行动,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环境保护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政策,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相关工作。
(三十四)强化企业施治。企业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甚至达到“零排放”;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三十五)广泛动员社会参与。环境治理,人人有责。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加强大气环境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繁重艰巨,要坚定信心、综合治理,突出重点、逐步推进,重在落实、务求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本行动计划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狠抓贯彻落实,确保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如期实现。
1. 榆林红峡谷门票多少钱
2023年榆林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5%左右,地方财政收入增长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5%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5%和8%左右。重点抓好以下八方面工作:条莱垍头
(一)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莱垍头条
精准施策稳实体。全面执行中省稳岗返还、阶段性税收减免、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等优惠政策,开展政策兑现专项行动,适时出台援企惠企新措施,对冲中省政策退坡影响。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监测调度,原煤产量保持正增长,原油、天然气、发电量分别达到1050万吨、240亿方和1360亿度以上。推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完善尽职免责机制,解决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不愿担保、不敢担保问题;修订金融机构考核办法,引导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加强新生代企业家培育。各级干部要大胆与企业家交朋友,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莱垍头条
狠抓项目促投资。落实重点项目季度梯次开工任务,确保清水川电厂三期等103个续建项目6月底前全部复工,120万吨甲醛及其下游产品等161个新建项目9月底前全部开工,兰石化乙烷制乙烯等52个新增产能项目达产达效,力争重点项目投资达到千亿元以上。完善争资争项与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机制,着力提升项目前期水平,在“两新一重”、城市更新、农业农村等领域谋划实施一批扬优势、补短板项目。健全以项目落地为核心的全程服务机制,试行“标准地”改革,推动项目“拿地即开工”。梳理修订双招双引政策,运用“投行思维”开展产业链招商、小分队招档誉伍商,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到1200亿元以上。条莱垍头
优化供给扩消费。出台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意见,落实新一轮汽车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促消费政策,支持县市区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促消费活动。推动中心城区重点商圈建设,积极引进知名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假日经济,支持高新区打造文化产业创意示范街区,推动消费业态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物流网络体系,完善冷链物流和仓储设施,扩大电商进农村覆盖面,推动榆林好产品、特色农产品“上云进城”。莱垍头条
(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莱垍头条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落实支持科创新城建设相关政策,赋予最大的改革创新自主权;开工建设创新港榆林学院新校区一期项目,引进布局产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和校企研究中心,打造转型升级的总引擎。建成投运中科院洁净能源创新院榆林分院,推进国科大能源学院重大项目联合攻关,实施现代煤化工与石油化工互补融合、可再生能源与储能高效融合等六方面的创新示范。全力支持CCUS和空天地海平台两个大科学装置落地建设。发挥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完善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机制,力争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500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00家。出台科技创新和人行或才强市战略政策措施,推行科研攻关“揭榜虚模挂帅”制,试点推行领衔专家制、科研经费包干制,以政策引人、用事业留人。莱垍头条
推动能化产业高端低碳发展。出台碳达峰行动方案,实施煤化工+氢耦合等示范项目,启动建设西北大学碳中和学院。聚焦产业链高端化终端化,示范推广一步法制烯烃、第三代DMTO等技术,持续引进布局高端精细化工项目,加快榆能乙二醇、国能5万吨聚乙醇酸、金泰氯碱等项目建设,推动煤基化学品向高端合成材料、煤基聚酯、可降解材料等延伸。统筹发展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通过竞争性配置撬动上下游产业发展,新增新能源装机300万千瓦。推行能耗预算管理和合同能源管理,启动镁铝产业技术革新工程,推进兰炭行业升级改造行动,全部关停7.5万吨以下兰炭单炉,加快“腾笼换鸟”步伐。条莱垍头
推动新兴产业崛起成势。积极申报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力争获批支线物流无人机商业运行牌照。依托华秦氢能产业园,布局全产业链项目,打造中国西部氢谷。研究出台促进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制定羊毛绒产业发展规划,发展壮大超细羊毛绒产业,做强榆林羊毛防寒服品牌。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和网络货运,加快推进榆阳象道二期、靖边现代综合物流园、绥德绥北物流中心、神木西站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莱垍头条
大力发展文旅产业。加强顶层设计,高质量完成“十四五”旅游发展规划编制。聚焦沿长城、沿黄河、中共中央转战陕北和全域低空飞行“三线一面”,深度挖掘,精心包装,谋划实施一批支撑性的重大项目。推进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抓好绥德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米脂杨家沟革命旧址、北国风光、白云山、红碱淖、龙洲丹霞等龙头景区建设。全面提升要素配套水平,整合提升文旅产业投资平台,推进市县两级旅游集散中心和全域旅游标志系统建设。加强与周边城市的旅游合作,打造黄河流域城市文化旅游联盟。支持榆阳、神木、佳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县,加快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莱垍头条
(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莱垍头条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过渡期内现有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普惠性政策,持续加大就业和产业扶持力度,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防止规模性返贫。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加强与扬州的产业合作、资源互补、劳务对接、人才交流,推动形成扬榆协调、协同、共同发展的新局面。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确保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一个也不掉队。头条莱垍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落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撂荒现象,新建高标准农田37.92万亩,粮播面积达到1092万亩。保护本土特色种质资源,推进国家级玉米、马铃薯、小杂粮和省级瓜菜制种基地建设。实事求是、以水定产,大力发展旱作农业、节水农业,推动大漠蔬菜、山地苹果和沿黄红枣产业提质增效,推进米脂小米融合产业示范园建设,新增湖羊基础母羊25万只,生猪存栏达到105万头。支持小杂粮、中药材、特色林果等产业发展,开展珍稀中药材示范种植。引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康养等农村服务业,培育农民增收新动能。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为农民增收保驾护航。垍头条莱
启动乡村建设行动。以县域为中心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分类,做好镇村规划编制,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巩固示范村、标杆村创建成果,启动1个示范县、12个示范镇、100个示范村建设,开展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新建卫生厕所5.28万座,农村生活污水管控率和垃圾处理率分别达到80%和90%以上。实施农村电网智能化改造,扩大农村宽带网络覆盖面,加强农村水源建设和水源地保护,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和“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调整优化城乡公交客运线路,让广大农村群众过上更有品质的生活。莱垍头条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全力推进“三变”改革,新推开600个行政村改革试点。实施村集体经济“破零”行动,有集体经营性收入的行政村达到90%以上。稳步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做好神木国家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改革,开展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因地制宜推广“一户一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完成土地托管面积30万亩次。莱垍头条
(四)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条莱垍头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高质量完成市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设立市域协调发展专项资金,建立跨区域生态补偿、要素调配、差别化考核机制。加快榆横一体化,稳步推进佳县撤县设区、靖边和绥德撤县设市,支持定边、绥德开展省级县域经济发展试点,支持南部县区发展“飞地经济”。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靖边、神木通用机场,力争府谷、定边民用机场开工;加快佳米高速、大锦高速、清汾高速、G338府谷过境线、G20子洲县城段南迁等项目前期工作,建成靖边县城东过境等国省干道;加快黄河东线引水、蒋家窑则水库、王圪堵水库靖边供水工程建设,推进西线引黄充水管网提升改造,确保“绥米子”三县供水工程4月底通水到户。莱垍头条
建设高品质中心城市。启动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强化市辖区规划“一支笔”管控,优化市区建设管理体制,赋予区一级更多中心城区建设管理职责。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市政设施、公园体系、河道治理等70个提品质工程,加快北师大一贯制学校、市三院、市疾控中心等公共事业项目建设,运用市场化方式启动新一轮棚改;实施榆林卫城北城墙保存段保护工程,加快科创新城土地统征、供水工程、路网项目等重点工作;开工建设榆阳机场二期北指廊工程,推进延榆鄂高铁前期工作。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加快构建低成本住房保障体系。深入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翻身仗。莱垍头条
推进县城和重点镇建设。支持县市区争取中省各类专项资金和债券,谋划实施补短板的市政工程和民生工程,加快推进吴堡天然气管道入境、清涧污水收集处理等项目,切实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实施重点镇扶持计划,建好大保当、东坑等省级示范镇,推进名州、佳芦、波罗、高家堡等省级旅游特色名镇建设,力争峪口、海则滩等纳入中省特色小镇名录,支持县市区因地制宜打造经济强镇、旅游名镇和特色小镇。莱垍头条
(五)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垍头条莱
深化铁腕治污攻坚行动。完成红碱淖保护区气井整治、采煤沉陷区和火烧隐患区治理、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等问题整改,确保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清零。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确保优良天数、PM2.5等指标持续进位。开展超标断面排查治理,完成黄河流域入河直排口整治任务,确保国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编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规划,支持神木、府谷、靖边、榆横工业区建设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垍头条莱
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落实林长制,实施毛乌素沙地生态修复治理、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湿地保护恢复等重大生态工程,启动白于山区国家储备林建设,统筹发展林草产业,严格落实封山禁火、封山禁牧措施,全年完成营造林及种草面积100万亩以上。深入实施“塞上森林城”提质增效行动,完成中心城区外围绿化面积30万亩。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完成绿化村庄200个,支持符合条件的村庄申报国家森林乡村。莱垍头条
构筑黄河中上游生态屏障。不折不扣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山水林田坝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完成全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出台水资源保护利用规划,推进区域地下水保护和超采区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土地林地行为,严格控制生态脆弱区域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加大沿黄县区生态修复力度,推进黄河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一期等重点工程;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深入实施无定河流域全线综合整治,积极创建黄河流域矿区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试点市。莱垍头条
各位代表,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守护好70年来接续奋斗的宝贵绿色成果,捍卫好前辈们赓续传承的治沙精神灯塔,为榆林永续发展留下根基,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莱垍头条
(六)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开放莱垍头条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成市政务服务平台更新扩能升级改造工程,完善“一件事一次办”清单,加快实现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启动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争创第三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坚定不移推进煤炭矿业权清理整顿。出台要素市场化配置意见,建立以单位用地税收、能耗等指标为主的项目评价体系;建成投运榆神工业区等3个增量配电改革试点项目。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完成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加快市属国有企业战略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全面完成园区机构合并、人员转隶,实质性推开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垍头条莱
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榆林国际航空口岸建设,启动建设陕西自贸区榆林协同创新区;支持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等园区打造综合保税区、物流保税中心;常态化开行“榆西欧”班列,设立东部地区商品榆林中转仓,支持重点企业、行业协会设立海外仓和境外商品展销中心;发展壮大兰炭、金属镁、特色农产品、羊毛防寒服四大外贸出口基地,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0%以上。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城市群对接,争创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条莱垍头
扎实推进六项小切口改革。启动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建设“城市大脑”,以数字赋能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谋划设立榆林产业孵化基地,推动更多创新成果落地榆林。坚持产融结合,推进市县两级融资平台整合升级,投运榆林金融大厦,支持高新区打造金融资源集聚区,加快构建与资源型城市相匹配的现代金融体系。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研究。实施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计划,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开基层统计制度改革,提升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莱垍头条
(七)持续提升人民生活品质莱垍头条
全力以赴稳就业增收入。落实各类扩就业支持政策,全力推动重点群体就业,城镇新增就业3.3万人,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保障,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完善工资合理增长、支付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莱垍头条
健全多层次社保体系。推进全民参保扩面专项行动,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实现应保尽保、应享尽享。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全面推进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加快建立“一院、一站、一中心”嵌入式养老服务体系。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建立城乡低收入群体动态数据库,加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体监测预警,健全残疾人、老年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织密筑牢社会兜底保障网。莱垍头条
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促进中高职教育提质培优,推进省级标准化高中和示范高中创建,实现特殊教育机构县域全覆盖。完善教育评价体系,扩大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面。新开工中心城区17个校建项目,支持县市区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加强校园周边环境和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推动“有学上”向“上好学”转变。支持县市区建设劳动实践教育基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稳步提高教师待遇。条莱垍头
倾力打造健康榆林。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快疫苗接种工作,构筑免疫屏障。实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健全重大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推进县级疾控中心建设和标准化改造。强化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防治,巩固大骨节病、氟骨症、布病等地方病防治成果。深化医疗卫生综合改革,推进专科联盟、县镇医共体、镇村一体化建设。出台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支持政策。条莱垍头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切实做好长城保护工作,开展涉长城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推进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抓好红石峡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定边盐场堡长城遗址公园、毛乌素沙地国家公园建设,积极申报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做好石峁遗址、统万城遗址申遗工作。加快城乡公共文化一体化建设,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建成市图书馆、展览馆和东沙文体馆,做好市博物馆陈列布展。莱垍头条
加快体育事业发展。围绕精彩圆满目标,承办好全国十四运会女子拳击和男子排球比赛。精心做好省十七运会筹备工作,全面加快赛事场馆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举办榆林国际马拉松、沿黄公路自行车赛、黄河大峡谷国际漂流等品牌赛事,办好市十五运会。实施省运惠民工程,增加体育设施供给,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赛事。头条莱垍
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经过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建议,确定今年的十件民生实事:一是解决出行难问题,二是解决停车难问题,三是打造“15分钟健身圈”,四是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五是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六是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七是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八是新建一批公共卫生间,九是开展物业服务市场整治,十是开展媒体问政专项活动。这其中有些实事在过去几年已经推开,但群众呼声依然很高,我们将持续用力,加快解决这些堵点痛点问题。莱垍头条
各位代表,习近平总书记说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我们将时刻把百姓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努力让榆林人民的钱袋子更鼓一些、就业岗位更多一些,上学就医更优质一些、文化生活更丰富一些、生活环境更好一些,让新时代榆林的发展更有温度!莱垍头条
(八)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莱垍头条
毫不松懈抓好安全生产。牢牢守住“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底线,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陕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榆林基地建设。健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防控治理体系,抓好重大防灾减灾工程,建成启用气象雷达立体监测系统,提高洪涝、火灾等灾害应对水平。莱垍头条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积极化解县市区政府隐性债务,落实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严禁违规举债。加强金融市场监管,推动银行业不良贷款率稳定下降;严厉打击非法融资和逃废债行为,做好积案化解工作;建设监测预警平台,强化类金融机构监管。头条莱垍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网络体系,扎实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抓好食品药品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加快“雪亮工程”和“智慧交管”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防范和打击涉暴、涉恐、涉毒、新型网络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条莱垍头
2. 榆林雨岔大峡谷门票
雨岔村的大峡谷景区,目前是没有景区门票的,但是,要乘坐景区车70元
3. 榆林红峡谷门票多少钱一张
榆林红石峡是位于陕西榆林市的北郊,因为它的石头为红色、榆溪河的峡谷内而得名,它还有一个特点是历代文人墨客留下来许多的摩崖石刻,也可以说是书法的宝库,它与长城天下第一台的镇北台遥相呼应,构成了都有的风光,正在吸引着许多中外游客。
4. 红峡谷景区门票价格
景点地址:河南省三门峡渑池县坡头乡莱垍头条
门票信息成人票:40元莱垍头条
开放时间:08:00-18:00莱垍头条
峡谷岩层千丈,时凸时凹,颜色浓红浅淡、浓黑淡墨,万层绝壁岩在阳光照射下,千变万化,似大手笔重彩壁画。莱垍头条
千丈万层山的夹缝里,偶尔有多棵黄栌树、黄灌木,以顽强的生命力,挺拔屹立,以不同季节变换的绿、黄、红颜色,似黄山迎客松的姿态,向游客致意。莱垍头条
峡谷植被茂密,青翠环抱。座座大小山峰,千奇百态。莱垍头条
5. 榆林红峡谷景区
靖边县城东南?中国波浪谷
榆林市靖边县有一个景致丝毫不逊于美西的波浪谷!它隐藏在陕北毛乌素沙漠的边缘——靖边县城东南22公里处的龙洲镇,四面群山、碧水环绕,方圆几十公里的红砂岩地貌,当地人称“波浪谷”、“红石峁”,也叫靖边红沙岩峡谷。这里少为人知,还不是著名景点,长途跋涉的机票钱省了,重要的是免门票、免门票、免门票……靖边龙洲丹霞波浪谷是中国干旱地区最典型和面积最大的丹霞地貌景观,在数千万年的风力和雨水的冲刷下才显露出来形成孤立的山峰和形态各异的奇岩怪石。在龙州丹霞的每一块砂岩上的纹路都千变万化,有的像波浪,有的像兽首,有的像流水,有的像云朵,有的像陀螺,形态各异,栩栩如生,引人入胜。这里的红色砂岩在会呈现不同的景色。在雨后天晴时,红砂岩的色泽会更加鲜艳,景色壮观奇特。
6. 榆林市红石峡景区路线
红石峡,波浪谷,镇北台,高家堡。
七月份是榆林周边旅游的好时间,以我个人的建议旅游以下景点:
一是红石峡景区,地点在榆林的市区城北,峡谷东西两侧对峙,峡内榆溪河水穿峡而过,红石峡上文人墨客的书法题字是一大亮点,东崖为雄山寺,西崖为书法石刻,著名的“还我河山”就在路口。
第二个必去的景点是镇北台,镇北台号称中国长城第一城,是明代长城遗址中最为宏大、气势磅礴的建筑物之一,站在台顶可以俯视整个榆林城!镇北台是明长城重要的防御工事,也是榆林的象征!
第三个景点建议参观高家堡古城。大家熟悉的电视剧《平凡的世界》大部分的拍摄地点都在这里,古城是典型的北方构筑风格的建筑群,也是陕北地区保存比较完好的一座明代城堡。
第四个建议的景点是波浪谷,波浪谷位于陕北靖边县东南处龙洲乡,波浪谷岩石叫红砂岩,以红色为主,其独特的地貌和神奇的外观令人叹为观止,纹理清晰流畅,像一层层的波浪,围绕着起伏的小山丘形成不同的走向,红色的沙石在周围的黄土高原的映衬下,显得格外色彩浓郁,惊艳奇绝!层层延绵起伏的山岩,经过亿万年的风化剥离和流水侵蚀,红砂岩就形成了孤立的山丘和陡峭的的奇岩怪石,形成了色彩鲜艳风光绝胜的景色!
7. 榆林市红石峡门票
云台山门票150+景区交通60,共计210元。
门票包含里面大小景区泉瀑峡,潭瀑峡,红石峡,子房湖,茱萸峰,百家岩,万善寺等景点,这些景点2日内有效,不能重复游览同一个景点哦,晚上你可以住在景区的农家小院里,第二天再继续游览。另外还有青龙峡,峰林峡也在这些景点也属于云台山,但是这两个景区还要另外收费的,而且距离云台山主景区较远建议不要去了额
8. 榆林 峡谷
榆林红石峡,榆林毛乌素沙漠,香炉寺,统万城遗址,明长城,杨家沟革命纪念馆,愉快实际广场,榆林白云山,榆林姜氏庄园,榆林二郎山,榆林李自成行宫,榆林镇北台遗址,榆林古城,榆林凌霄塔等等。
1、红石峡位于榆林市城北3公里处,距离榆林市区仅5公里。红石峡谷长约350米,峡谷东崖高约11.5米,西崖高13米,东西对峙,峭拔雄伟。峡内榆溪河水穿峡而过直达城西。
2、古代驻守榆林的文人墨客甚至武将都喜好到红石峡题刻以抒发边塞豪情壮志,所以红石峡又是长城书法艺术的一大宝库。从题字的内容,可以看出榆林古时“九边重镇”的地位。此外,还可以欣赏到宋元时期的石窟艺术。赶上晴天,就可以一睹“红山夕照”的风采:夕阳之下如同晚霞一般绚丽的红石峡风光。是著名的“榆林八景”之一。
9. 榆林市红石峡景区门票价格
10. 榆林市红石峡景区要门票不
云台山景区开门迎客,即日起至2023年9月29日,将向全国人民免门票。云台山位于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境内,景区面积50平方公里,含红石峡、潭瀑峡、泉瀑峡、茱萸峰、叠彩洞、猕猴谷、子房湖、万善寺等八大景点。
河南鹤壁
9月29日之前,浚县古城、大伾山、浮丘山景区
面向全国人民免景区门票!
淇县云梦山、古灵山、朝阳山等景区
9月30日之前
也将向全国人民免门票。
鹤壁市五岩山景区面向全国人民免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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