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是学法吧整理的一篇关于农业农村部盘活农村宅基地的优秀文章,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文章,里面有宅基地盘活试点和农业农村部盘活农村宅基地的文章,喜欢本文的请关注小编。
下一步,有关方面统筹研究后确定需要在特定地区实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并需要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按程序提出相关议案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023年以来,全国33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试点地区按照“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目标要求,在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等方面开展试点。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农村宅基地制度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试点。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拓展改革试点,丰富试点内容,完善制度设计。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研究起草了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有关文件。2023年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下一步,我部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会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有关部门指导各地有序组织开展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鼓励和推动试点地区先行先试,不断激发农村活力,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在原有33个试点县(市、区)的基础上,再选择一批重点地区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进行探索,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同时,我部将根据改革工作整体安排和地方的实际情况,积极支持浙江省有条件的地区承担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任务。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加强指导督促,指导地方抓好文件贯彻落实,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宅基地合法权益。
农业农村部
202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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